
公告日期:2025-07-09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 临 2025-067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3561 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公
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实际发行 7,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
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964,962,2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3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经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了芜湖(二期)年产 15GW 单晶组件项目投入,并将原计划投入芜湖(二期)年产 15GW 单晶组件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 108,000 万元,变更用于铜川隆基年产 12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铜川隆基年产 12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以下简
称“甲方 1”)及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
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3”,与“甲方 1”及“甲方 2”
合称“甲方”)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
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铜川隆基年产 12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金额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万元)
铜川隆基光伏科 铜川隆基年产 中信银行股
12GW 高效单晶 份有限公司 8111701013300927002 0.00
技有限公司 电池项目 西安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乙方、丙方(以
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3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170101330092700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铜川隆基年产12GW高效单晶电池项
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 3 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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