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7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 隆基 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 隆基 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
[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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