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美成)
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美成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太阳能、储能和智慧能源等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项目。获“电力科技创新大奖”、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技术发明一等奖等奖励。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院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11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实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的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李美成 11 11 10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3 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审慎表决,提出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1、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4 月 27 日 审议关于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3 日 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审议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2025 年 12 月 8 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2、参与审计委员会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1 月 9 日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 2 月 13 日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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