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 风电 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
明确。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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