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滕亚辉 工作原因 丁送平
董事 刘士霞 工作原因 李文波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陶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其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8,472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88,185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98,819千元,202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89,366千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3,589,366千元的6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其中,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股东发放2025年中期分红583,632千元(含税),剩余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1,750,895千元(含税)。即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剩余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10股0.9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共需支付股利1,750,895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包含2025年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34,527千元(含税),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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