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及 3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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