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43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16 - 2025/10/17 2025/10/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用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78,333,42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7,120,864 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为 971,212,559 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7,621,400.37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71,212,559×0.43)÷978,333,423≈0.43 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3)÷(1+0)=(前收盘价格﹣0.43)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0/16 - 2025/10/17 2025/10/1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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