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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7:37:03 股吧网页版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下同)。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下同),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存在未实施部分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发来的《关于提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春秋国旅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春
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31 公司控股股东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万元~50,000万元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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