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30:48 股吧网页版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效

春秋航空是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在严格确保飞行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定位于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产,实现高效率和高品质的航空生产经营。

2025 年,公司持续深耕民航主业,依托需求侧的巨大潜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
完善基地和航线网络建设,经营规模和经营质效不断提升,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截
至 2025 年末,公司已拥有 134 架 A320 系列飞机机队,经营航线 234 条,通航城市
覆盖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及东北亚地区的主要商务和旅游城市。2025年,公司运输飞行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为0,合计完成运输总周转量513,648.1万吨公里、旅客周转量 5,651,910.0 万人公里和运输旅客 3,233.5 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2.4%、12.1%和 12.7%;客座率达 91.5%,同比上升 0.04个百分点。2025年,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214.60 亿元、利润总额 30.3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1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7.3%、14.2%和 2.0%。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扬帆起航的开局之年,是中国民航发展提质增效的关
键之年。公司将秉承服务大众便捷出行的理念,持续优化和加强低成本航空的业务模式与竞争优势,在确保飞行安全和准点的前提下,积极扩大机队规模和航线网络,为旅客提供实惠且有品质的航空服务。

(一)坚守航空安全底线,提升旅客出行体验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026 年,公司将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完善体
系建设,严查高频重复隐患,严控一般征候万时率,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公司将聚焦旅客出行体验提升,通过提高航班准点率和运行效率、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等方式,优化旅客出行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完善境内外基地与航线网络建设,合理扩充机队规模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国内航线和运力投放布局,优化航网结构。在境
内航线网络建设上,公司将主动把握国内高线机场新建、扩建带来的机遇,积极争取新增时刻资源,同时深度挖掘三四线市场潜力,提升市场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在国际业务布局上,公司将密切跟踪东南亚、东北亚等重点市场的供需动态,灵活调整运力投放,利用国内基地资源优势助力各地国际航线稳步有序发展,并研究开拓中亚市场的可能性。

为配合基地枢纽建设和航线网络扩展,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将合理扩充机队规模,计划于“十五五”期间保持机队稳定增长。2026 年,公司计划引入 12架 A320 系列飞机,推动公司运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已与空中客车公司签订《飞机购买协议》,计划向空中客车公司购买 30 架空客 A320neo 系列飞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国家批准认可后,将于 2028 年至 2032 年分批完成交付。

(三)坚持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探索成本优化及效益提升空间

2026 年,公司将坚持以成本领先作为最核心的竞争战略之一,依托“两单”
“两高”“两低”的经营模式,结合数智化的系统和合理的运力投放,进一步强化关键成本项目管控及单位产出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财务管理
持续完善航线及运力投放布局、优化航网结构和业务流程,科学提升资产、人员、资金的运行效率,持续改善单位成本产出效益,努力巩固并加强目前领先行业的成本优势,服务民航大众化战略。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信息技术赋能业务领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