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6-021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 1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
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董事长王煜,董事王志杰、陈可,
独立董事郑培敏、金铭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炜、独立董事李若山以网络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全部 9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