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21:44:41 股吧网页版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 宁远 R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与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9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2025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409.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254.52 万元。假设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基础上按照增长 10%、持平、下降 1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利润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4.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45,403,704 股(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88.99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等影响;

5.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股本变化的因素;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
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度

/202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30,863.33 130,863.33 145,403.7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9,488.99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14,540.37
(万股)

预计本次发行时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