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司代码:601059 公司简称: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5 家子公司:信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风投资)、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创新)、信达期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期货)、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澳亚)、
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际)。公司原持有信达国际 63%股份,该股份
于 2022 年转为由公司设立的控股平台信达证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控股)持有,本报告仍将信达国际视为一级子公司。子公司香港控股为控股平台,未
实际开展业务,不纳入评价范围。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管理理念
公司以“崇德敬业,诚信为本,规范经营,创新发展”为核心价值观,秉承“客户至上,服务先行,高效务实,协作共赢”的经营理念。
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建立以实现客户满意为目标的管理体系,确保客户的要求得到识别和满足。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内部建立信任,消除忧虑,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向员工提供所需要的资源和在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方面适当的自由度。公司重视人才、尊重个人,教育、培训、指导员工树立爱岗敬业观念,并鼓舞、激励和承认员工的贡献。
2)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