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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30:36 股吧网页版
信达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上市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2427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家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1429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1 号)核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430 万股,发
行价为 8.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75,4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4,517,964.0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0,957,035.99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 中信建投证券已与信达证券签订保荐协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的权利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中信建投证券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日常沟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通和定期回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专门
作。 进行了尽职调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要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违背承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诺的情形。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公司及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相关当事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履行承诺的情况。
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经核查,信达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各项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经核查,信达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行各项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
规则等。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中信建投证券督导信达证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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