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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理念是:

(一)合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从事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从事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
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依法依规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

(一)投资者(在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中与投资沟通有关的内
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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