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
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苗策先生,于 2001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沙晓田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在项目咨询方面,信永中和对重大的会计、审计、报告和独立性问题,已及时向专业技术部进行咨询沟通、解决。
在意见分歧解决方面,信永中和设立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专业意见分歧得到妥善处理。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通过项目专题会议共同讨论处理和解决;当项目负责合伙人或负责经理与项目专题会议存在意见分歧时,通过内核会讨论并形成结论;若意见分歧涉及重大风险事项,则将相关问题提交风险咨询决策小组研究、决策。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本项目中,信永中和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没有发生无法解决的意见分歧。
在项目质量复核方面,信永中和实施了四级复核机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逐级复核。现场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组底稿进行复核,负责经理负责对所有问题类底稿进行复核,负责合伙人负责对拟列入审计报告的问题和调整事项进行复核,独立复核合伙人负责在事务所整体层面进行质量控制复核与风险管理。在本项目中,为确保审
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审计报告的准确性,信永中和已实施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信永中和通过成立审计业务检查工作组,负责对本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拟订检查总体方案、编制及修订检查程序、确定检查结果以及具体组织和实施检查工作。在本项目中,未发现任何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在质量管理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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