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董事会组成、候选人提名、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
按照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4.单个提名人提出的人数不得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相对应的董事人数。
5.职工代表董事其提名、选举程序依照公司职工有关民主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实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 12:00 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提交被提名
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2.提名时间到期后,董事会办公室将董事提名文件报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提名人和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做出相关声明。
5.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其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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