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盐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3年4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计划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年产 60 万吨盐产品智能 江西富达盐化有 64,522.92 50,000.00
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限公司
2 年产 5.5 万吨高强硫酸 江西晶昊盐化有 15,337.19 15,337.19
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限公司
3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 江西省江盐华康 8,643.99 8,643.99
广项目 实业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21,000.00
合计 109,504.10 94,981.18
注1:公司对“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计划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该项目追加投资,总投资金额由56,686.88万元调整为64,522.92万元,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注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变更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 MVR 盐钙联产工程”项目,并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共计34,074.37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进行投入(公告编号:2025-045)。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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