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45:21 股吧网页版
江盐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贵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贵平)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贵平,1965年12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兼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严格遵守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会中本人认真阅读、审议各项议案,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合理性水平。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8 8 3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并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精心组织并主持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召集并主持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13 项,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发展战略方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合理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智囊和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到公司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设备节能改造、产品研发等多个领域。比如:100 万吨 MVR 盐钙联产工程,该项目是“盐化工+环保+双碳”主流先进工艺,能实现高钙卤水资源化利用与废液治理,节能、资源最大化、盐钙双收、绿色低碳。调研江西盐业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中的若干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提交调研报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