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的
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确保其能积极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运行。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审计报告中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取得立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监督立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袁业虎 曲铮 罗小平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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