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6-01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及其境 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为公司 2026 年外部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
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事务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香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 2019 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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