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
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铝集团”)和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出资 200,000,000 元
成立,中铝集团和中铝国贸分别持有中铝国际 95%及 5%的股权。
2010 年 12 月,中铝国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中铝集团后,中铝国际成为
中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1 年中铝国际进行重组,并于 2011 年 6 月在北京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 2,300,000,000 元。
2012 年 7 月中铝国际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向境外投资者发售股票(H 股)363,160,000
股,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2068”。在 H 股发行过程中,经批复,中铝集
团和洛阳院将持有的相当于公开发售的 H 股数目的 10%即 36,316,000 股内资国有股按照
上市当天 1:1 的基准全部转为 H 股并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述发行完成后,
总股本增至 2,663,160,0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4 号”文《关于核准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股票简称“中铝国际”,股票代码
“601068”。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590.6667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95,906,667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59,066,667 元。
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中铝国际于 2024 年 7 月完成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中铝国际于 2025 年 6 月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增发完成后,中铝集团持有
217,675.8534 万股,占 72.85%;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占 2.91%;前述股份发行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987,836,267 元。
中铝国际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23200。
本公司所处行业:建筑业。本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技术及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
装备制造以及贸易业务。
中铝国际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决
议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
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超过净资产的 1%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大于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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