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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锦江航运”)于 1983 年 3 月
24 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300 万元,上海海运局、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上海
锦江饭店和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各出资 25%。经过股东单位的多次转股及增
资,至 1998 年末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
实业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 25%。

1999 年,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增加的 2,000 万
元由新股东中国外运上海公司(后更名为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增资
由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沪中社会字(99)第 201 号)验证。
2002 年,股东变更为上海锦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
20%。

2003 年,上海锦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
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至此,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各持有
本公司 60%、20%及 20%股权。2006 年,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久事公司,至此,上海久事公司、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
司和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各持有本公司 60%、20%及 20%股权。

2013 年 7 月本公司更名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定,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支
付给本公司的 6 亿元作为国有资本增资款,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55,354,719.47 元,
资本公积增加 544,645,280.53 元;同时,所有股东以资本公积 544,645,280.53 元
转增资本。此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 亿元,其中: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 35.631%,上海久事公司占 38.621%,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占 12.874%,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占 12.874%。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3)第 2378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10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定,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
支付给本公司的 4 亿元作为国有资本增资款,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166,290,727.92
元 ,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233,709,272.08 元 ; 同 时 , 所 有 股 东 以 资 本 公 积
233,709,272.08 元转增资本。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1 亿元,
其中: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 47.9884%,上海久事公司占 31.2070%,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占 10.4023%,中外运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占 10.4023%。由上
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3)第 2421 号验资报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5 年 1 月,根据沪国资委产权(2015)22 号《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
司部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47.9884%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根据沪国资委产权(2015)397 号《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
公司 47.9884%股权协议转让的批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47.988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

2015 年 9 月,根据沪国资委产权(2015)398 号《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
公司 31.2070%股权协议转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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