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国敏)
作为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航运方面专业优势,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韩国敏,上海大学硕士学历。曾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三副、二副、大副、船长,上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日贸易区总经理,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目前已退休。现任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施璐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
独立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韩国敏 7 7 5 0 0 否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文件,主动就拟审议事项了解和获取补充材料,高度关注公司的外部环境及市场动态,以确保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航运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决策中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韩国敏 2 2 0
2025 年,公司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全程出席,积极参与讨论,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战略管理、企业管理及行业方面的专家优势。2025年,本人召集并出席了 3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前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目标及结果等重要事项的会议材料进行逐项审阅与核查;会上就换届选举程序合规性、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目标科学性等事项与其他委员深入研讨。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确保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候选人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标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科学规范、决策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决策内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均与公司经营目标保持一致。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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