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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29:42 股吧网页版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友林路 55 号五楼报告厅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会人数,宣布股东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董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董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听取《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听取《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投票表决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计票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立会议工作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
票视为无效投票。

5、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拟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在会议前于会议工作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会议工作组工作人员,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

七、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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