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于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审计团队架构、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控审计重点、信息技术控制测试工作、合规事项以及重要提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在执行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年审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审计团队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策略、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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