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3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到
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国强博士、陈
汉文博士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已连续任职满六年,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情况
是否继 是否 是否
续在上 存在 存在
原定任期 市公司 未履 未履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到期日 离任原因 及其控 行完 行完
股子公 毕的 毕的
司任职 公开 增持
承诺 承诺
独 立 非 执 行 本公司股
董事,董事会 东会选举 独立非执行董
袁国强 薪 酬 与 考 核 产生新任 2027 年 9 事于本公司连 否 否 否
委员会主席、 独立非执 月 29 日 续任职满六年
审 计 与 风 险 行董事之
委员会委员 日
独 立 非 执 行
董事,董事会 本公司股
审 计 与 风 险 东会选举 独立非执行董
陈汉文 委员会主席、 产生新任 2027 年 9 事于本公司连 否 否 否
提 名 委 员 会 独立非执 月 29 日 续任职满六年
委员、薪酬与 行董事之
考 核 委 员 会 日
委员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离任,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及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前,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工作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均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均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保障本公司董事会合规决策、促进本公司规范治理、维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对他们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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