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4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并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以及专项奖励(惩罚)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非执行董事原则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
本公司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
本公司对董事分类开展考核评价,并依据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以及专项奖励(惩罚)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本公司相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据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致使本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可视其责任轻重与损失程度,提议扣减或取消其薪酬或津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及贡献等因素,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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