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7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能保理公司”)签署 2026 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协议》(“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并确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2026 年的年度上限金额,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统称“本公司成员单位”或“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 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的议案》,批准:(1)同意本
公司与国能保理公司签订 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 2026 年交易的年度
上限金额,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2)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全权处理 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
签署的相关事宜,决定并采取必要行动,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关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凤伟、李新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关联(关连)交易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签订 2024
年至 2025 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服务协议》(“2024 年至 2025 年《保理服务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严格按照 2024 年至 2025 年《保理服务协议》交易上限管控相关交易,
相关年度交易上限及 2024 年至 2025 年 1-9 月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交易类别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5 年 1-9 月
上限 执行情况 上限 执行情况
国能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
员单位提供保理服务的每 50 32.62 50 28.88
日最高余额(含利息、保理
服务费等相关融资费用)
国能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
员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
代理、管理等服务),每年 0.2 0.0 0.2 0.0
度收取的服务费(包括但不
限于咨询费、代理费、手续
费或其他服务费)总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公司与国能保理公司签署的 2026 年《保理服务协议》,国能保理公司 2026 年度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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