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公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长岩 康凤伟 李新华
袁国强 陈汉文 王 虹
焦 蕾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兴中 李志明 宋静刚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9.40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票数量为 1,363,248,446 股,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231,768,401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国神华、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8 月经国务院国
国家能源集团、控股股东、 指 资委批准,吸收合并原国电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更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