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发行人”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80 号文同意注册批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作为中国神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招商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作为中国神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3 月 20 日,T-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不低于人民币 36.88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联席主承销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3.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全称 获配股份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 94,956,525 4,149,600,142.50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2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1,533,180 3,999,999,966.00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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