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本报告期届满,2025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刘书锦先生、石观群先生和徐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书锦先生担任。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斌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经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书锦先生、徐麟先生及王斌超先生。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计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时召开第一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年审工作计划等。
(2)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25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过往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在充分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能力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展开续聘评价。
(3)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情况的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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