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
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宏盛华源 2025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1%)、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99%),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99%),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8%),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4%)出资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电装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55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亚军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 7 号 C 座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72H261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042206063547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2024 年 5 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
了《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金融服务事项
财务公司(乙方)向公司(甲方)提供下列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委托贷款业务;(5)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6)承销公司债券;(7)非融资性保函业务;(8)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9)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内的外汇业务;(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服务定价
(1)存款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乙方为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免费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可以就其他金融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签订具体合同以明确具体交易条款,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收费标准。
3、服务限额
(1)乙方同意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分别给予甲方不低于当年甲方在
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人民币 60 亿元、70 亿元及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2)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2024 年、2025 年、2026 年甲方在乙方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18 亿元及 21 亿元。
(3)甲方可在乙方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各类贷款业务,2024 年、2025 年、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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