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5:57:03 股吧网页版
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对德皓国际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皓国际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和职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4.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续聘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人员配备合理,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审计经验,并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德皓国际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年度审计过程中,德皓国际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外部监管重点,结合行业现状开展了风险评估及风险识别,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覆盖面充分,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及关键风险点,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审计重点,实施了恰当、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德皓国际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德皓国际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规划与工作进程安排,审计工作按照既定计划进行,各关键节点均按计划完成。德皓国际已全面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完全满足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时限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

德皓国际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质量管理文化、公司治理、业务风险评估、职业道德要求、业务执行、资源分配管理、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德皓国际能够利用事务所专家团队等内外部资源,支持解决重大会计、审计问题。
德皓国际建立了有效解决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在遇到重大问题或不一致意见时,项目合伙人会与质量复核人员或专业标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和技术咨询。若意见仍不一致,将由风险管控内核会进行复议,其决定为最终结果。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