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栾华
本人作为昊华能源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履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栾华,男,汉族,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海龙县牛心顶公社马场大队插队知青、民兵连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第四生产队长;吉林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会计教研室教师。曾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投资、金融、财务顾问;云南富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贵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客座教授;海南海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常务副总裁;北京锐和经贸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
程学院教授;北京福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2月24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公司或公司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56项议案;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会议听取了天圆全关于年审事项的汇报2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通过5项议案。
在任职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任职和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出席次数
股东会 4 3
董事会 6 6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或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情况和公司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汇报,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谨慎细致、合规处理、尽职尽责,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会、3次业绩说明会、关注E互动答复、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对重要事项独立地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管理层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2025 年 8 月,本人先后赴公司所属企业东铜铁路、鑫达商
贸开展现场调研,期间现场调研东铜铁路线路运维与日常通行保障情况,并详细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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