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 1984 年 6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国际传播大厦 5
层 22、23、24、25 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34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3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 人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453.8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278.69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26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 5 家,承接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572 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美,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5 号),除此项行政监管措施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65 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 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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