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对众华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经评估认为,众华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能够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众华始创于 1985 年,1993 年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是国内首批获批证券业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众华已取得由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31000003),是全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备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至 2025 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 76 名、注册会计师 343 名。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52,237.7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775.7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3 家,主要覆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具备与公司所在行业相匹配的专业审计经验。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合宇,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景林,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立,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
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众华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为业务执行过程中的专业判
断提供制度依据,并设立专业技术咨询部门,统筹开展事务所层面专业咨询工作。2025 年度审计期间,众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审计、风险控制等部门及时沟通咨询,确保重点难点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2.意见分歧解决
众华建立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用于规范解决执业过程中的专业意见分歧。项目组内部、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或专业技术部之间存在未决专业分歧时,按分歧类型对应方案予以消除;保证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前,不得出具相关报告。2025 年度审计期间,众华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众华高度重视项目质量控制,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由项目负责合伙人与质量技术标准部共同负责。项目合伙人通过审核工作计划、审阅工作周报、日常沟通等方式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质量技术标准部定期开展现场质量抽查,复核工作底稿及项目文件并上报复核结果。2025 年度审计中,质量复核人员就重大事项与项目组充分沟通,对重点问题、审计报告及附注披露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并提供整改落实佐证材料。
4.项目质量检查
众华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及整改工作。
监控活动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测试、已完成项目检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独立性测试及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出具前充分、恰当执行审计程序。2025 年度审计期间,众华质控部门在质量管理的监督过程中,未发现质量管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被问责。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众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准则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建了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期间,众华勤勉尽责,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期间,众华结合公司服务需求及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了科学的审计工作方案,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重点领域实施审计。众华制定了详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按期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有效地保障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五、人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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