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履行各项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张建平(独立董事),委员为朱元巢(独立董事)、杜兵(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现场会议6次,审议议案14项。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1.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8项议案。
3.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方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5.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履行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提议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对审计费用提出建议,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全面评估,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称职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依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有力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高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资料,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针对内部控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并持续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三)审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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