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51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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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1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Beijing Office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6)第 05162 号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
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中国一重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
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
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审核报告第 1 页 共 2 页
(此页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26)第 05162 号)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景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陆友毅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28日
审核报告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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