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在一重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条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相关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分工负责;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防化结合,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尽早预警,及时处置。公司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贷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
小组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及蔓延,将存、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经济运行部)、公司治理部(法律合规部 改革办公室)、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机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财
务资产部(经济运行部)。
第五条 组织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二)财务资产部(经济运行部)
从监管部门、成员单位及公开信息等渠道多方位获取信息,密切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
(三)公司治理部(法律合规部改革办公室)职责
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按程序报请审议。
动态开展风险评估和识别,加强风险监测,做到信息监测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出现风险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形成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便领导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四)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审计部做好后续监督与评价;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协同配合与支撑保障。
第三章 风险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第七条 公司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
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充分关注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发生存、贷款业务期
间,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同时要求财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以及有关财务、经营信息,由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联合评估财务公司的存、贷业务与财务资金风险。
第九条 公司每半年向董事会定期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并在
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评估报告的内容进行披露,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时点数;
(二)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合规运营及指标符合的情况;
(四)其他可能对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造成影响的因素,包括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对财务公司风险和控制体系的健全有效情况的评价,以及风险评估意见。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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