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四川成渝:四川成渝2025年度报告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
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罗祖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喻文娅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 2025年度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
民币151,315.50万元, 其中: 母公司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54,350.40万元, 按母公司净利
润1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约人民币15,435.04万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
为人民币138,915.3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 如实施现金分红, 其比例不低
于当期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中孰低数为准) 的30%。 公司董事会已建议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305,806万股为
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970元(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股息约人民币
90,824.382万元(含税) , 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5.38%, 约占
2025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02%。 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 本
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须提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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