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241012.SH 债券简称:24 成渝 01
债券代码:102485587 债券简称:24 成渝高速 MTN0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蓉城二绕公司 2023 至 2025 年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蓉城二绕公司 2023至 2025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2023 年 2 月 17 日,本公司与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蜀道高
速”、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集团”)、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蜀道集团”)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公司以现金收购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蓉城二绕公司”或“标的企业”)股权(“本次交易”),其中本公司从蜀道高速收购标的企业 81%股权,从路桥集团收购标的企业 19%股权,100%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590,300.00 万元(含
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蓉城二绕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蜀道高速、路桥集团及本公司均为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蜀道高速、路桥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2023 年 4 月,本次
交易完成交割,蓉城二绕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蜀道高速与蜀道集团为本次交易提供业绩补偿
承诺,承诺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内容
标的企业于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3,117.78万元,2023
年至 2026 年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47,694.75 万元,2023 年至 2027 年经审计
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76,808.08 万元,2023 年至 2028 年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11,950.51 万元,2023 年至 2029 年经审计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4,156.39 万元。
(二)业绩补偿约定
若标的企业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则由蜀道高速与蜀道集团以现金方式对未实现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计算方式为:
1. 2023 年至 2025 年一次性计算补偿金额并支付
2023 年至 2025 年补偿金额=标的企业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累计净利润的
评估预测值-标的企业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累计净利润的实际审计值,其中
蜀道高速应支付补偿金额=2023 年至 2025 年补偿金额×81%
蜀道集团应支付补偿金额=2023 年至 2025 年补偿金额×19%
蜀道高速、蜀道集团应在标的企业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将业绩补偿款支付给本公司。
2. 2026 年至 2029 年每年计算补偿金额并支付
当年补偿金额=标的企业自 2023 年至当年累计净利润的评估预测值-标的企业自 2023 年至当年累计净利润的实际审计值-自 2023 年起累计已支付的补偿金额。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则按 0 取值,其中
蜀道高速应支付补偿金额=当年补偿金额×81%
蜀道集团应支付补偿金额=当年补偿金额×19%
蜀道高速、蜀道集团应在标的企业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业绩补偿款支付给本公司。
3. 若蜀道高速或蜀道集团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补偿款,则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以未付补偿款金额为基数计息。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未付补偿款金额×(LPR/365)×(补偿款足额支付之日-标的企业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
30 个工作日)其中:LPR 为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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