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因境外子公司存在多项合规问题,财通证券(601108)及公司总经理助理、财通证券(香港)时任董事长钱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指出,财通证券存在以下问题:未有效建立覆盖境外子公司的决策事项落实跟踪制度及决策效果评估制度;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不符合相应任职条件。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创立于1993年的浙江财政证券公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证券信用业务、期货业务、境外证券业务等。
值得关注的是,财通证券在近年来已经多次因合规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今年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财通证券(601108)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195万元罚款,公示期三年。时任合规部副总经理吴某霞、时任合规总监申某新因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4万元、4.1万元罚款。
2024年12月,财通证券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二是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未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职责。
2024年11月,财通证券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任免职、兼职等事项报备;二是证券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代为履职超期;四是人员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