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12月17日公告,其对陈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陈炯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乐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在微信群中提供、传播误导客户的信息,未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交易的风险、操作客户账户等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陈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年以来,财通证券已多次收到监管罚单。
今年11月,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罚单显示,公司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挂钩标的实施及时动态调整,违背了场外衍生品挂钩标的从严、动态管理的监管要求;投资者资质年度复核工作不到位,未能落实常态化复核要求,意味着部分投资者可能不符合业务参与条件却持续交易等。
9月,因财通证券在境外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财通证券及公司总经理助理、财通证券(香港)时任董事长钱斌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其中,财通证券及两位时任合规人员被罚款共计203.1万元,并公示三年,成为新年券商反洗钱首份罚单。具体来看,财通证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情形。
资料显示,财通证券位于浙江杭州,前身为创立于1993年的浙江财政证券公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浙江唯一省直属券商。
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3亿元、归母净利润20.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和38.4%。
相比之下,财通证券投行和资管业务则表现不佳。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投行净收入2.77亿元,同比下降29.2%;前三季度资管业务净收入9.57亿元,同比下降18.9%。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