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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2:23:01 股吧网页版
中国国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中国国航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4 年,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工商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36994X

注册资本 112,796.1864 万元人民币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向丽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36 号 1 幢 18 层 01-03 号、22 层 01A 号、26 层
01-11 号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 L0016H211000001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016H211000001。依据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航及其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集团”)分别持有财务公司 51%和 49%的股权,财务公司为中国国航控股子公司。

二、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公司与中航集团(并代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或其他实体,但不包含本公司、国货航及二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或其他实体)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代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国货航集团”)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由财务
公司为中航集团及国货航集团提供金融财务服务,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中航财务同意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

1、存款服务;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及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其他授信服务;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与收付服务;委托贷款服务;债券承销服务;财务顾问服务;即期结售汇服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服务;及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中航财务将就上述金融服务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收取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中航财务吸收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存款的利率,应(i)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ii)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中航集团、国
货航集团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航财务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适用的利率,应
(i)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服务利率的规定;(ii)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利率。

3、其他金融财务服务

中航财务现时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有偿提供的其他金融财务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i)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管理部门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ii)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中航财务目前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如中航财务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就此收取手续费,将遵循上段中所列定价原则。

(三)协议期限

中航财务与中航集团公司及国货航分别签署的框架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符合公司上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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