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分别与中国
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公司”)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
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拟按照批准的年度交易上
限向相关关联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或“本次
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中涉及中航财务与国货航的相关交易安排需经国货航股东
会审议通过。
框架协议项下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条
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鉴于中航财务与中航集团公司及国货航的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
交易框架协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航财务与中航集团公司、中航财务与国货航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及申请 2027-2029 年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航财务分别与中航集团公司(并代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或其他实体,但不包含本公司、国货航及二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或其他实体,以下合称“中航集团”)及国货航(并代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实体,
以下合称“国货航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并批准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联交易 2027 年、2028 年
及 2029 年每年的年度上限。就中航财务与中航集团公司相关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议案,关联董事刘铁祥先生、曲光吉先生、崔晓峰先生、肖鹏先生回避表决;就中航财务与国货航相关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议案,关联董事刘铁祥先生、曲光吉先生、崔晓峰先生、肖鹏先生及贺以礼先生回避表决。
该等关联交易议案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就中航财务与中航集团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就中航财务与国货航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的相关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涉及中航财务与国货航的相关交易安排需经国货航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 存款服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两个年度,中航财务为中
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存款服务每年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支付的利息均未 达到上交所上市规则下应予披露的标准,即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预计 2026 年度全年,中航财务为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提供存款服务分 别向中航集团、国货航集团支付的利息亦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2. 综合授信及贷款服务情况
(1)与中航集团综合授信1及贷款服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两个年度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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