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5
公告编号:2017-010
证券代码:834088证券简称:恒通液压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恒通诺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宁波恒通诺达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液压”、“公 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对2017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2017年预计 2016年实际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电脑及网 日常关联交易 200,000.00 141,509.41
络维护服务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费 日常关联交易 550,000.00 308,360.11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食堂服务费 日常关联交易 135,000.00 54,135.07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日常关联交易 164,800.00 -
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劳务服 日常关联交易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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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0
务、商品交易
宁波正博电子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 日常关联交易 1,080,200.00 605,714.31
合计 2,230,000.00 1,109,718.9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恒通液压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7.62%股
权。
2、宁波正博电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亚萍,为恒通液压实际控制人之一。
故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商业价格,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合法有效协议及文件,相关权利义务均得到了履行,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金碧华、夏亚萍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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