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收购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 751 号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 B7 幢 14 楼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郑扬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六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因真爱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郑期中先生,真爱集团、郑期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己发行股份总数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真爱集团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真爱集团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真爱集团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 年 4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05 号)。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目 录...... 3
释义...... 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8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2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3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3
六、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权益的情况......14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14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5
一、本次收购目的...... 15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划......15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15
第三节 收购方式......17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17
二、本次收购的主要协议...... 17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21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批准事项...... 2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