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玉萍)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诚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玉萍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任职期
间公司召开的各项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 年 应 参 亲 自 出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出席股东大会
加 董 事 会 席(次) 式 出 席 席(次) 缺席(次) 的次数
次数 (次)
王玉萍 10 10 10 0 0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委员会、3 次战略委员会,
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方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审查,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四)会议表决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表决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效果和进度。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要求不定时到公司现场办公,2024 年就《纤维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对上市公司的研究院、生产技术等部门开展现场培训;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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