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2025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
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北京兴华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杭州、天津、江西、河南、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江苏、内蒙古、青岛、青海、雄安、海南设立了 30 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北京兴华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 2000 余名。其中:合伙人
106 名、注册会计师近 500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5 人。
北京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3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9 家,审计收费总额 2,368.66 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2、会计师执业记录及独立性
(1)基本信息
郑玉梅女士:北京兴华合伙人,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詹文豪先生:北京兴华高级项目经理,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刘志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1)公司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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