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南橡胶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197 股,发行价格为 5.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01,976.52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共 6,189,262.13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790,812,714.39 元。该
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众环验字
(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 8,655.24 万元(不含账
户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842.18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还使用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 年 2 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
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 160001040047882 50,000.00 15,670.41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955108838888888 20,000.00 0.27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888888800085 79,161.10 171.2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 34040078801900000075 30,000.00 0.24
合 计 179,161.10 15,842.18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拨付给具体负责实施的各分公司投
入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一:《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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